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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对大众文贤私募及负责人出具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官网于2026年9月24日刊载对大众文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刘翔的警示函决定,决定书落款为9月7日。公告披露公司未建立关联交易制度、基金份额代持、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以及向投资标的提供超过基金实缴规模20%、期限超过1年的借款,并记入诚信档案。

发布机构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原文发布日期
2026-09-24
基金类别与法域
国内通用 · 中国内地
运营主题
设立与治理 · 监管报送与披露
文件类型与状态
新闻
整理更新
2026/09/29 13:16 · 第 1 版

事实要点

  1. 山东大众文贤存在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基金份额代持、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等问题。
  2. 公司在管基金向投资标的提供借款,借款金额超过基金实缴规模20%、期限超过1年;监管局对公司及刘翔采取警示函措施。

涉及主体

山东大众文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翔、山东证监局披露的私募基金管理问题

涉及运营环节

  • 设立与治理:决定披露管理人关联交易制度缺失、基金份额代持及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内部治理与登记信息问题。
  • 设立与治理:监管决定披露基金向投资标的提供超过实缴规模20%、期限超过1年的借款,并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采取警示函措施。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关于对山东大众文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刘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件编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7号
发布日期
2026-09-24

原文依据

以下仅保留支持摘要的少量摘录。阅读完整上下文请打开原文。

  • 网页原文标题:关于对山东大众文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刘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原文位置 ↗
  • 网页 PubDate 元数据:2026-09-24 原文位置 ↗
  • 正文第一段,列示三项管理与登记问题:公司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二是公司在管私募基金存在基金份额代持的情形。三是公司未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最新的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比例以及从业人员信息。 原文位置 ↗
  • 正文第一段借款事实及第二段监管措施:向投资标的提供借款,且借款金额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0%、期限超过1年的情形。 原文位置 ↗

同事件来源与版本

  •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 关于对山东大众文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刘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来源) 查看原文 ↗

暂无其他已发布来源或进展。

收录与修订

首次收录:2026/09/29 13:16。本条为历史回填。 暂无公开修订说明。